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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修改王位继承法 男女平等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11日03:22   作者:Editor   来源:欧洲时报   浏览:9

【欧洲时报网】丹麦6月7日举行全民公投,通过了修改王位继承法的提案,让国王的第一个孩子无论是男是女,自动成为王位继承人。

据法新社6月9日报道,丹麦现行的继承法规定,如果王室降生的第一个孩子是女儿,她未来的弟弟就有优先的继承权。

丹麦这项修改法律的提案是在2005年提出的,当时王储弗雷德里克的妻子、原籍澳洲的王妃玛丽怀孕后,希望自己的第一个孩子无论男女都应该成为顺位第一的王室继承人。不过,后来因为玛丽王妃生下小王子克里斯蒂安,这场辩论也就停止了。

王储夫妇后来又生下了了女儿伊莎贝拉公主。

本次公投的投票率只有58.7%,相当于全国403万合格选民中,有45.1%支持修改继承法,超过了需要40%选民赞成、公投才有效的规定。丹麦首相拉斯穆森在投票结果揭晓后对自由党的支持者说:“这是个强烈信号,显示我们想要一个男人和女人有平等机遇的社会,不论是普通人还是王子或公主都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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