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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调回应法拍卖圆明园文物
发布时间:2009年02月26日06:17   作者:Editor   来源:欧洲时报   浏览:1902


  【中新社北京2月24日电】中国国家文物局24日就佳士得公司即将拍卖圆明园鼠首和兔首一事正式做出回应,表明强烈反对其拍卖圆明园文物的原则立场,“希望有关当事人能够理解和尊重中国人民的正当要求”,并表示将持续关注事件的发展。
  在这份声明中,国家文物局表示,近代以来西方列强在战争中掠夺的大量中国文物,包括从圆明园掠夺并流失出境的众多珍贵文物,应当归还中国。中国政府坚决反对拍卖圆明园文物等非法流失的中国文物,认为这种行为有悖于相关国际条约的基本精神,将严重损害中国人民的文化权益和民族感情。
  2008年11月下旬,国家文物局就已下发通知,要求国有的文物收藏机构以及登记注册的各类博物馆,不得购买被盗或非法出口的文物。
  2009年2月17日,国家文物局相关负责人致函佳士得公司正式表明强烈反对其拍卖圆明园文物的原则立场,并明确要求撤拍有关文物。
  此前,中国政府已与包括美国、意大利、印度、希腊等国在内的多个国家签署了防止盗窃、盗掘和走私文物的双边协议,共同致力于打击文物走私,促进文物返还的国际合作,并已成功地从美国、英国、丹麦等国追索回多批非法流失出境的中国文物。
  法国巴黎法院于23日晚对圆明园鼠兔首能否被拍卖作出宣判,法官以原告没有请求权为由驳回了欧洲保护中华艺术协会关于要求停止拍卖、禁止拍卖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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