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国生活,你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吗?在案件对自己不利时,你知道如何起死回生吗?请看:维护合法权益的365个法律知识专题之194 1996年1月20日,法国人X先生在某华人超市购物时意外摔伤,之后X先生就伤病一事向该超市要求高额赔偿,但是超市方面认为X先生的要求比较过分,双方僵持不下,终于在2004年6月对薄公堂。6月29日的判决结果表示X先生有权获得事故损失高达三分之二的赔偿,并为此派出医疗专家。 根据医疗专家随后在2004年12月30日提供的报告,伤者于1996年5月12日起接受外伤治疗,此后在1999年2月2日,发现伤者患有轻度抑郁症。 报告对其损伤评级为:外伤损害赔偿为2级,最高7级;精神损害赔偿为1,5级,最高7级;毁容损失为1级,最高7级。对未来生活的影响评估:外伤后遗症的可能性为零,而精神创伤影响为5%。休闲损伤:伤者不能继续之前经常参与的休闲活动,然而检查报告显示这并不是由于1996年1月20日的那次意外摔伤造成的。因为在摔伤事故发生之前,他的腰椎问题早就存在。 对报告结果不满的X先生反驳医疗专家的意见,他强调他现有的腰椎问题完全是由1996年1月20日的那场意外带来的,并提供了很多份医疗证明。因此他强烈要求法庭能进一步认真评估他的伤势,给他合理的赔偿。他的具体要求如下: 1. 从1996年1月20日到5月12日期间的完全丧失生活能力的赔偿 1246欧元,精神损失费3333欧元; 2. 外伤损害赔偿6666欧元;毁容损害赔偿1333欧元;休闲损失赔偿6666欧元; 3. 并且根据《新民事诉讼法》第700条要求赔偿上诉费用1000欧元。 与此同时,超市及其保险公司在律师的代理下提出如下要求: 1. 愿意赔偿其能力丧失赔偿993欧元;外伤损害赔偿1500欧元;毁容损害赔偿950欧元; 2. 拒绝X先生提出的其他所有赔偿项目。 法庭在听取双方辩述后,以医疗专家的报告为主要依据,做出了评判。医疗专家就X先生的身体状况做了详细而认真的检查,并在报告上指出,X先生的手腕、骶骨、腰椎在1996年1月20日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创伤,但是经过医生认真的检查,发现X先生的腰椎问题由来已久,甚至可以追溯到1993年之前,因此可以判定他目前的腰椎状况并不完全由于这次意外而造成的。 法庭认为,X先生有意想要把自己的腰椎问题归隐到这场事故上去,却无法证明其中的必然关联。由此,他所提供的用于反对法医报告的医疗证据都是无效的。 最终,法庭宣判如下: 1. 救治赔偿方面:包括医疗和医药赔偿366欧元;从1996年1月20日到5月12日生活能力丧失赔偿1083欧元;治疗期间生活费共计1600欧元; 2. 精神和肉体创伤赔偿共计1000欧元;毁容损害赔偿1200欧元;驳回其休闲损失赔偿的要求。 3. 根据《新民事诉讼法》第700条赔偿X先生1000欧元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方支付医疗专家费用。 律师提醒: 在意外伤害纠纷案中,法院可以在当事人的要求下派遣专门的医疗专家组对伤情进行评估。 GAST & ASSOCIES 律师事务所 读者来函请寄:shiwanlin@hotmail.fr 电话:01 43 27 08 88 地址:9 Boulevard Saint Germain,75005 PA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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